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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浙江宁波象山县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40人公告

象山人才和就业网 2022-04-02

八、防疫相关事项

1.本次招聘将根据《浙江省人事考试疫情常态化防控方案》要求,结合本地疫情防控需要采取相关防控措施。因疫情防控等原因无法参加考试的,视为缺考。

2.按实际参加考试日计算,考前28天内入境人员和考前21天来自国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3.所有考生进入考点必须满足以下条件:“甬行码”或“健康码”绿码、“行程卡”绿码且到访地右上角无*号标记以及现场测温37.3℃以下(允许间隔2-3分钟再测一次),并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4.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并全程佩戴口罩。在核对身份证件材料时,考生应摘下口罩,并尽量缩短时间,以便工作人员确认是否为考生本人。

5.考生应当如实填写《考生健康申报表》,在考试入场前交给考务人员,并履行个人健康证明义务及防疫相关要求事项。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健康检疫、询问、查询、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相应资格,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6.考生应当切实增强疫情防控意识,做好个人防护工作。考试前应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应戴口罩,加强途中防护,尽量与他人保持合理间距,途中尽量避免用手触摸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物品,并及时进行手部清洁消毒。

7.随着疫情的发展变化,如有最新防疫举措,以考试时疫情防控要求为准。

附件:1.2022年象山县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计划表.docx

2.象山县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资格审查登记表.docx

3.考生健康申报表.docx

象山县城乡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4月2日

原标题:2022年象山县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nbxsrc.com/news/537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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