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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浙江宁波市海曙区望春街道招聘编外人员4人公告

海曙区人民政府 2021-12-01

根据工作需要及相关规定,海曙区望春街道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4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面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资格审核、面试和考察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

二、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职位所需的学历、专业等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岗位、人数、专业、学历、范围、资格条件及福利

见附件

其他福利:带薪年休假、节假日福利、单位食堂(早中餐)、工会疗养、体检等。

四、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12月1日-12月15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5:00,周六、周日休息)。

2.报名地点和联系方式:望春街道办事处民通街99号办公室510,电话:87512153;联系人:何老师。

3.报名要求:报名者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报名表(详见附件1)、身份证、户口本(集体户口人员持集体户口簿或所在地户证中心户籍证明)、学历学位证书、养老保险历年缴纳证明等招聘岗位要求所需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一寸近期正面免冠彩照片2张,接受资格审核。确有特殊原因需委托他人代报的,代报者除携带上述相关证件材料外,还需随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应聘人员应严格按照资格条件要求进行报名,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或不符合资格条件要求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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