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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福建泉州市石狮市补充招聘党群工作者32人公告

石狮市人民政府 2021-11-26

【导语】《2021福建泉州市石狮市补充招聘党群工作者32人公告》发布了!中公社区工作者考试网提供了社区工作者考试试题考试内容社区工作者报名面试待遇等信息帮助大家备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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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泉州市委组织部关于加强基层治理力量规范党群工作者队伍建设的通知》(泉委组综〔2020〕53号)、《石狮市招聘村务(社区)专职工作者工作方案》(狮委办〔2007〕87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1年石狮市党群工作者〔含村务(社区)专职工作者、城市基层党建专职工作者〕补充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计划招聘党群工作者32名,其中村务(社区)专职工作者16名、城市基层党建专职工作者16名。

(一)村务(社区)专职工作者

指在村(社区)专门从事村务(社区)建设、管理和服务工作的人员,主要履行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党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和村(居)民会议、村(居)民代表会议、村(居)委会的各项决议、决定,协助开展村级各项工作;加强与党员、群众的沟通和联系,收集群众的建议、意见和要求,并及时向党支部委员会、村(居)委会反映;积极向村级领导班子建言献策,发挥参谋助手作用;认真完成上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工作任务等职责。

(二)城市基层党建专职工作者

指在街道(镇)、社区(含社区化农村)专职从事党建工作的人员,主要履行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辖区开展经常性走访联络,及时向党组织领导班子反映党员、群众的建议、意见和要求,并积极建言献策,发挥参谋助手作用;推动辖区内党组织应建尽建,建立健全党组织、党员基础信息台账;推动辖区内党组织抓好党内制度落实,协助做好党员教育管理服务等具体工作;帮助培育党建典型,及时发现和总结提炼工作中形成的一些好经验、好做法;完成党组织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等职责。

二、资格条件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在1985年11月26日至2003年11月26日期间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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