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其他客观原因出现的名额空缺,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按岗位综合成绩名次进行递补。
(十)拟聘用人员公示
完成体检及考核程序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间发现并查证核实确有不宜聘用的问题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聘用管理
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统一安排到应聘职位街道社区岗位,并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实行劳动合同管理。社区工作者薪酬待遇按照武汉市相关文件规定执行。新聘用社区工作者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为不合格的,按程序予以解聘。
五、补充说明
1、公告发布以后各环节的有关通知,将通过本次招聘的指定官方消息平台发布。
2、应聘人员应遵守疫情期间卫生防疫相关规定,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在招聘的各环节按要求佩戴口罩、出示健康码、接受体温测量并实名登记等程序。
3、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资格审查可在任何一个环节进行,如发现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材料或在考试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所签劳动合同无效。
4、本次招聘考试未组织、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个人编辑、出版考试教材;也未组织订阅或指定任何与招聘考试有关的参辅读物及复习资料,未与任何培训机构合作,无备考交流QQ群和微信群,请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5、报名政策咨询电话:027-61006123
系统及缴费咨询电话:027-83565099、027-83331018
请在工作日工作时间内9:00-12:00、14:30-17:00拨打,其余时间不受理。
武汉市黄陂区民政局
武汉市黄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