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征求意见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根据考生提供的身份信息,征求纪委监委、统战部、公安局、检察院、法院、信访局等单位意见。以上部门反馈发现考生存在不符合报考条件情形的,将向考生反馈并取消聘用资格,出现的空缺名额按照综合成绩依次递补并履行体检、征求意见等聘用程序。
(八)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和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固安县人民政府网站、“固安组工”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九)聘用
公示期满后,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即可办理入职手续。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政策待遇
社区工作者任职期间须全职在社区工作,党组织关系转至所在社区党组织,享受以下政策:
1.社区工作者实行聘用制,由乡镇、园区、社区办管理,相关福利待遇由县财政负担。
2.社区工作者薪酬待遇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构成,按照《河北省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社区工作者薪酬待遇实施细则》确定的标准和办法执行,并按照企业职工身份标准核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3.根据有关规定和工作安排,符合条件的社区工作者可参加事业岗位定向招聘。
4.担任社区党组织书记的社区工作者,符合条件的可按省市有关规定纳入事业编制管理。
六、注意事项
1.招聘期间,因疫情的不确定性,本次招聘相关事宜、补充公告及招聘各流程时间、地点等信息通过固安县人民政府网站和电子邮件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自行查阅,因考生个人原因在规定时间内未能按时参加的,由考生个人承担相应后果。
2.坚持诚信原则,对在招聘考试中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的考生,经查实后,取消本次考试成绩和聘用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活动全过程,在任意环节发现考生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岗位要求情形的,均取消其招聘资格。县纪委监委将全程监督招考全过程。
3.因疫情防控要求,考生需严格按照通知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报告,遵从考场工作人员的要求,凡是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报告或不遵守考场秩序的,工作人员有权请示考场负责人后,取消其考试资格。
4.进入考点、参加考试期间,考生除身份核验、面试答题环节外须全程佩戴医用口罩。
5.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中共固安县委组织部
2021年11月25日
原标题:2021年度固安县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gazg.gov.cn/Article/Detail?id=1e64952d-1e4c-44ab-9624-40585716fbf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