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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山东滨州市滨城区招录社区工作者149人公告

滨城区人民政府 2021-09-17

为适应新时期城市基层党建、社会治理和服务的现实需要,根据《滨州市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滨城区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有关精神,经研究,决定公开招录社区工作者149人,其中:面向滨城区街道城市社区专项招录70人,社会公开招录79人,公告如下。

一、招录岗位及人数

招录岗位及人数详见《滨城区2021年公开招录社区工作者岗位计划表》(见附件1)。

二、报名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热爱社区工作,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从事社区工作、社区建设、基层治理的相关专业知识,善于开展群众工作;

4.具有招录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5.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2021年应届毕业生要求大学本科及以上);

6.年龄40周岁及以下(1980年9月16日以后出生);

7.社会招录:同等条件下,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者优先录用;

8.专项招录:在滨城区城市社区岗位工作满一年(截止日期为2021年9月16日)且仍然在所属街道或社区就职;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在读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未满最低服务期限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党纪政务处分在处分期或影响期未满的、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人员名单尚未撤销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人员。其中在读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报名考试。

三、报名和资格初审

本次公开招录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9月17日0:00—9月19日17:30

初审时间:9月17日8:30—9月20日11:30

查询时间:9月18日8:30—9月20日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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