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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浙江宁波鄞州区人民政府潘火街道办事处招聘编外人员2人公告

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 2021-09-07

(二)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形式。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举止仪表等。面试采用百分制,不足60分者淘汰。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标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体检工作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浙人社发〔2010〕109号)及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淘汰,合格者进入考察。报考人员放弃体检,视作放弃聘用资格。

(四)考察

考察工作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和《关于修订〈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有关条款的通知》(浙人社发〔2014〕149号)执行。自愿放弃考察者,须向用人单位提交书面申请。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的淘汰。名额空缺的,从报考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调剂递补。

(五)公示、录用

考察合格后,对拟聘用人员在鄞州区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栏目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网址:http://www.nbyz.gov.cn/col/col1229442497/index.html?number=A02

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委托第三方办理聘用手续。无正当理由不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手续的,视作自动放弃。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或报到手续时,若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五、有关说明

1.户籍以报名第一日前的户口所在地为准(不含高校就学落户),生源指高校入学前户口所在地。

2.报考人员须在报名第一日前取得学历证书,研究生还须取得相应的学位证书,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委培生须提供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报考人员在招聘程序各环节中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574-830886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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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鄞州区人民政府潘火街道办事处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nbyz.gov.cn/art/2021/9/3/art_1229137185_377547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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