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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广东中山市人民政府东区街道所属事业单位招聘高层次人才1人公告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网 2021-09-06

六、考核

体检合格后按规定进行考核。考核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进行,因考核不合格或应聘人员放弃考核资格的,可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考核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选,在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山市人民政府东区街道办事处政务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公示无异议的,在政策许可范围内办理相关手续,由聘用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八、其他

(一)本次考试在疫情常态化防控下开展,报考者应当按照有关疫情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如因疫情变化需升级调整防控措施的,按中山市最新疫情防控要求执行,请考生主动了解我市疫情防控相关要求,主动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二)有下列情形的应聘者,取消聘用资格,所缺名额可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从符合条件的其他考生中依次递补: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提供不真实、不完整资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者;

2.公示结果影响聘用者;

3.经确认不符合招聘条件、岗位资格条件的;

4.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山市人民政府东区街道办事处办理聘用手续时审核材料不通过者;

5.未在规定报到时间内报到者;

6.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规章规定不准聘用者。

(三)本次招聘中涉及的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附件5)执行;

(四)本次考试的解释权由中山市人民政府东区街道办事处负责。

咨询电话:0760-88332536(吴小姐),0760-89885960(陈先生)。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投诉电话:0760-88160966(中山市人民政府东区街道办事处纪检监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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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人民政府东区街道办事处

2021年9月6日

原标题:中山市人民政府东区街道办事处所属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 20210906

文章来源:http://hrss.zs.gov.cn/tzgg/gggs/content/post_198785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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