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仍相同,招聘单位可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后,由招聘单位进行考察。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从报考该岗位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五、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
公示无异议者,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3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六、招聘工作咨询、监督电话
(一)招聘工作咨询电话(详见《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工作监督电话
溧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5-57227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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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溧水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2020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