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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江苏南通市通州区兴东街道招录8人公告

通州区人民政府 2021-08-02

五、体检和考察

1.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考察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相关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2.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根据综合成绩,依次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替补。

六、公示和聘用

1.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通州区人民政府网站或腾飞兴东公众号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2.对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将安排到相关部门工作,并由相关部门进行管理和考核。其中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安排到兴东街道居家养老中心工作,由兴东街道政法和社会管理局实施管理和考核;跨境电商监管中心工作人员安排到南通跨境电商监管中心工作,由南通跨速易电子商务服务有限公司实施管理和考核;残联专职委员安排到兴东街道残联工作,并将录用情况报区残联备案,由通州区残联和兴东街道残联共同实施管理和考核。

3.拟聘用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办理报到和聘用手续或不服从分配的,取消聘用资格。

4.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所有聘用人员均与劳务派遣机构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满即行终止。因工作需要,考核合格的人员可续订合同。

5.拟聘用的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因个人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妥当影响入职的,责任自负。

七、相关待遇

录用后,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待遇2500元/月。试用期满,考核考察合格的正式聘用,薪酬待遇均按通州区编外用工人员相关规定执行。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八、政策咨询及监督举报

1.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兴东街道党群工作局组织人事部门负责解释。咨询电话:80806043。

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监督电话:80606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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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通州区兴东街道办事处

2021年7月30日

原标题:2021年南通市通州区兴东街道公开招录工作人员公告20210730

文章来源:http://www.tongzhou.gov.cn/tzqrmzf/zpzk/content/7c378df9-4064-41fc-9192-17203012183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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