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公示
考察(政审)合格者,由文汇街道办事处通过以下渠道进行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和报考人员监督。
1.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网站
(http://kfq.yangzhou.gov.cn/)
2.文汇街道办事处及各社区公示栏
八、聘用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权限、程序备案后,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在体检、考察(政审)、公示等环节因报考人员不符合要求、主动放弃等原因而出现职位计划缺额时,应按程序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在聘用资格备案前,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被聘用的人员与有关单位签有劳动合同(聘用协议等)或存有其他人事劳动等关系,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
新聘用人员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或违反试用期管理相关规定的,取消聘用,个人自主择业。
聘用人员由文汇街道办事处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按《劳动法》规定缴纳五险一金,聘用待遇按照文汇街道社区一般工作人员工资报酬待遇标准执行。聘用分配服从街道安排,对不服从分配的人员将取消聘用资格。
九、其他事项
1.本简章中“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括本项。
2.未尽事宜根据国家、省、市、区有关规定执行。
十、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聘纪律,严格秉公办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文汇街道纪工委0514-87691928。。
十一、本简章由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文汇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4-87695298、0514-87893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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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2021年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文汇街道办事处公开招聘社区工作人员简章
文章来源:http://www.yangzhou.gov.cn/yzszxxgk/jjkfq/202107/0976516534d446e49b687d2143a32c6e.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