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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广西南宁市武鸣区补充招聘镇级党建助理员和社区工作者9人公告

广西南宁市武鸣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2021-07-14

(二)资格审查(2021年7月19日-7月21日)

由城区党委组织部牵头组织城区有关部门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方可进入能力测试。

(三)能力测试(2021年7月24日-7月30日)

本次招聘能力测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开展,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作答。面试前先开展资格复审,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党员关系证明(由本人所在党组织的上级党委开具)、《2021年南宁市武鸣区补充招聘两新组织员和社区工作者报名登记表》原件备审。

(四)体检(2021年8月1日前)

根据考生最终成绩高低顺序按1:2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应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标准按《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体检费用应聘者自理。

(五)人选公示(2021年8月10日前)

经城区党委组织部备案同意的聘用人选名单,在南宁市武鸣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正式聘用人员。

(六)签订协议和岗前培训(2021年8月15日前)

1.签订协议。确定正式聘用名单后,由城区党委组织部统一安排聘用人员的派遣岗位,并交由劳务派遣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合同。聘用人员由于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或签订合同后1个星期内未到岗的,视为自愿放弃。在岗位出现空缺后,按照成绩顺序高低顺位补录,按以上程序入职。

2.岗前培训。城区党委组织部组织聘用对象进行岗前培训,培训结束后按合同派遣聘用人员到岗。

四、政策保障

参照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公开选聘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组织员待遇政策,镇级党建助理员、社区工作者在聘用期间比照武鸣区从高校毕业生中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收入水平确定工作、生活补贴标准,按月及时足额发放。依法办理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但不包含个人缴纳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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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2021年南宁市武鸣区补充招聘镇级党建助理员和社区工作者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wuming.gov.cn/gk/fdzdgknr/rsxx/klzp_24191/t480334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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