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检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1:1确定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资格。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空缺岗位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体检环节产生的费用由考生自理,凡进入体检的招聘对象,体检之前因无法联系或在规定的体检时间内不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弃权。
十、考察
用人单位负责本单位拟聘用人员的政审考察工作。考察应当组成考考察工作组,工作组由2人以上组成。考察工作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核材料、提出聘用建议意见。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核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是否属简章规定的不得报考人员,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考察工作由招聘办公室统一部署,具体由用人单位负责。
十一、公示及办理聘用手续
通过上述所有流程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后,对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观山湖区人民政府网”(www.guanshanhu.gov.cn)上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经公示合格的人员,由各用人单位委托人力资源派遣公司与拟聘社区工作者A岗人员签订派遣聘用合同,将拟聘人员派遣到相应社区居委会工作。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未按规定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二、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以及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和要求,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十三、其他注意事项
(一)在招聘过程中,请考生密切关注在“观山湖区人民政府网”(www.guanshanhu.gov.cn)上公布的相关招聘信息,考生未阅读或误读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因联系电话变更、关机、停机、呼叫转移或不接电话等,造成招聘办公室联系不上考生的,其后果由考生自负。
(二)报考人员要严格按照国家、我省疫情防控最新要求做好防控措施,参加各环节考试。
(三)本《招聘简章》未尽事宜由观山湖区社区队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及解释。
(四)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面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政策咨询电话:各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见岗位一览表
招聘办公室电话:0851-87998297
准考证打印等技术咨询电话:0851-88344013、85287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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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观山湖区2021年招聘社区工作者A岗人员简章
文章来源:http://www.guanshanhu.gov.cn/xwzx/tzgg/202107/t20210713_6900148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