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本次招聘的人员实行先培训、后上岗。县总工会对招聘的人员履职尽责情况进行年度考核;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次。对年度考核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参照有关标准给予奖励(考核办法另行制定)。对确定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可根据工作需要进行续聘;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3.工资及社保待遇:参照灵璧县总工会社会化工会工作者的工资待遇落实,3000元/月(含五险一金)。
聘用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未按时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本《公告》由灵璧县总工会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57-6031151
监督电话:0557-6031929
上述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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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璧县总工会
2021年7月6日
原标题:2021年灵璧县总工会公开招聘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lingbi.gov.cn/zwxx/gsgg/15473643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