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实基层社区工作者队伍,提高社区服务质量和水平,经城子河区政府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
一、招聘计划
全区9个社区共计划招聘15人,如报名人数不足3:1比例,按此比例折算招录人员数量。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热爱社区工作,责任心强,品行端正,乐于助人,具有奉献精神;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不限专业),退伍军人可放宽到高中及以上学历;
4.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6年6月1日以后出生);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或2年以上社区工作经验的可放宽到40周岁。
5.具有城子河区户籍或在城子河区常住超过5年;
6.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在各级招聘考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纪律行为的;
6.符合兵役登记条件的男性公民拒绝、逃避兵役登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后拒不改正的;
7.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组织审查调查的;
8.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9.参加邪教组织的;
10.策划、组织、参与越级或集体上访等行为的;
11.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其他限制情形。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
1.报名方式及需提交材料。本次招聘采取个人自行报名的方式进行,需要提交的材料如下:
(1)本人签字的《城子河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报名登记表》纸质版(附件1);
(2)本人签字的《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纸质版(附件2);
(3)(XXX)个人信息表电子版(附件3);
(4)户口簿(含集体户口)首页、本人页;
(5)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
(6)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