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考核
根据笔试和面试总成绩高低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考核对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按照笔试和面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体检
考核工作结束后,根据考核结果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在南宁市三甲医院体检,体检费用由报名者自理。如选定对象体检不合格或本人放弃,则按笔试和面试总成绩从高至低顺延确定体检人员和时间。
(六)公示
在青秀区政务信息网上公示7天。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选有异议的,由青秀区残联进行复查核实。
(七)聘用
报城区相关部门审批后,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试用期内不符合要求的予以解聘。拟录用人员放弃聘用资格的,根据笔试和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工资待遇及管理办法
工资待遇按照《关于调整青秀区机关事业单位利用财政资金聘用外聘人员薪酬标准的通知》(南青人社发[2020]10号)文件中的行政辅助岗位工资标准执行(如青秀区有最新规定,则按最新规定执行)。工资待遇包含以下部分:
(一)工资:3100元/月。其中:基本工资2170元/月,绩效工资930元/月,不含用人单位应承担的社会保险金、住房公积金。年度考核合格等次晋升工资(年度综合考核评定累计满两年合格以上晋升一个等级,最高可晋升10级,每级级差100元。)
(二)按规定办理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手续。
聘用人员按照《南宁市青秀区机关事业单位利用财政资金聘用外聘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南青办发[2017]84号)文件规定进行管理。
五、其他
(一)应聘人员必须对其所填写的报名信息和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程,如有资料不实,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二)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应密切关注电话及信息通知。招聘过程中,凡未进入下一环节者,恕不通知。
(三)本简章如有不清楚之处,解释权归青秀区残疾人联合会。有意应聘者请携带报名要求材料到报名地点报名,资格审查合格后,通知参加笔试,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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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青秀区残疾人联合会
2021年3月15日
原标题:青秀区残联公开招聘残协专职委员简章
文章来源:http://www.qingxiu.gov.cn/yaowen/tzgg/2021ntzgg/cl_38033/t467950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