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3.报考人员在资格复核、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因不合格或弃权等原因造成岗位空缺的,在该岗位符合条件的其他报考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若该岗位无人选递补,从其他岗位落选人员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征求考生的意愿依次等额递补,递补次数原则上不超过两次。
4.报考人员在笔试、面试及相关环节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认定处理。
5.本次公开招聘的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6.报考人员对报考政策有疑问的,可以在正常上班时间电话咨询泉州台商投资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组织科(联系电话:0595-27559870)。
本公告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聘,未尽事宜由泉州台商投资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负责解释。
附件:泉州台商投资区公开招聘党群工作者岗位信息表
中共福建省委泉州台商投资区工作委员会党群工作部
2021年3月10日
附件
泉州台商投资区公开招聘党群工作者岗位信息表
| 农村基层 党群工作者 |
11 | 35周岁 | 不限 | 泉州台商 投资区 |
不限 | 大专 及以上 |
不限 | 不限 | 中共党员 (含预备党员) |
原标题:【招考信息】2021年泉州台商投资区公开招聘党群工作者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qzts.gov.cn/zwgk/zfxxgkzl/bmzfxxgk/dqgzb/zfxxgkml/202103/t20210310_2521681.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