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公示
对于考核、体检均为合格的拟聘用人选,在佳木斯市郊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由佳木斯市郊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佳木斯市郊区事业单位选聘工作人员聘用通知书》。
(七)聘用
拟聘用人员实行聘用制管理,落实事业编制,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期3年,其中含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对聘用人员考察,考察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聘用人员3年内不得调离郊区(含试用期)。
(八)待遇
试用期内工资、福利待遇按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执行。
五、疫情防控
按照佳木斯市郊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最新要求执行。
政策咨询电话:0454--8775513
佳木斯市郊区选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3月8日
原标题:2021年佳木斯市郊区公开选聘街道(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jmsjqzf.gov.cn/e/action/ShowInfo.php?classid=42&id=16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