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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新疆阿勒泰地区富蕴县招聘编制外到社区工作人员88人公告

富蕴县人民政府 2021-02-20

三、待遇保障与日常管理

1、岗位分配由富蕴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结合工作需要,应聘人员需服从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岗位工作安排。如不服从组织分配者,不予聘用。

2、社会公开选聘编制外社区工作者工资标准实行“三岗十八级”薪酬管理体系,初任社区编制外干部工资标准按4500元/月(含“五险一金”),并为其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3、新招聘的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期工资待遇均按三类岗位1级标准的80%发放。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签订聘用合同,合同实行一年一签,报县人社局备案。如考核不合格不予聘用。

4、到社区工作的编制外选聘人员考勤及请销假管理,按照村“两委”干部标准执行。因辞职、离岗等原因流失的,要及时报县委组织部备案。

5、在合同期内辞职未满三年或被解聘未满五年的社区聘用人员,不具备再次选聘资格。

四、监督及其他要求

1、为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由县纪委监委、组织部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2、参与招聘工作的考官或工作人员,与考生之间有亲属关系以及有其他可能影响考试利害关系的,实行公务回避。

3、对违反规定的考官、工作人员以及报考人员,按规定进行查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对违反规定及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考试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5、报考人员在报考过程中,应及时登录相关网站了解招聘工作进程、查询有关事项公告,若因个人原因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五、其他事项

本简章由富蕴县公开选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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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蕴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2月19日

原标题:阿勒泰地区富蕴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到社区工作人员简章

文章来源:http://www.xjfy.gov.cn/zwxx/001003/20210219/831d129a-cb0d-4a4a-8a04-4cfb59c500d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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