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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云南漾濞彝族自治县城乡社区服务人员招聘66人公告

漾濞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1-01-01

(二)服务周期

1.根据省、州“城乡社区服务岗位的服务周期原则上不低于1年,最长不超过3年”的指导意见,结合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提升、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实施等工作实际,为确保队伍稳定,漾濞县城乡社区服务岗位人员的服务期确定为3年,实行一年一签。

2.漾濞县城乡社区服务岗位人员的聘期届满后,如继续设置岗位或有城乡公益性岗位,同等条件下优先续聘或聘用。

3.聘期届满解聘后,属地政府和用人单位不承担兜底分流责任。

(三)薪酬待遇

根据省、州“城乡社区服务岗位的待遇水平,原则上不低于当地城乡社区同类工作人员,并按规定购买养老、医疗、失业等相关社会保险”的指导意见,漾濞县社区服务岗位待遇参照村“两委”副职标准执行;用人单位按规定购买养老、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险,所需经费由用人单位统筹保障。

(四)日常管理

1.县城乡社区服务岗位人员由乡镇人民政府统一管理,由各乡镇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约定和兑现相关薪酬待遇、考核,劳动合同一年一签,签订合同前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予以续签。

2.城乡社区服务岗位人员由所服务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考核,考核分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两种形式,平时考核由所服务村委会负责;年度考核由所服务乡镇组织实施,工作期满1年后组织考核。

3.考核结果作为续聘解聘、奖励惩戒的重要依据。年度考核结果定为“不合格”等次,或者履职期间出现严重违纪违法行为、拒不履行岗位职责,或违反管理规章制度,出现严重失职,并造成重大损失和恶劣影响等情形的,不得续聘,由用人单位依法依规解除劳动合同。差额采取补招补录方式解决。

4.合同期满后,双方终止和解除劳动关系。

七、其他事项

(一)报考者在报名时,必须准确、如实地提供本人的信息及联系方式,认真填写《报名表》,若联系不上而影响公开招聘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报考者参加公开招聘报名、考试期间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并注意来往途中安全。

(三)本次公开考核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招聘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失密泄密、徇私舞弊等行为,追究有关领导和当事人责任;对不符合招聘条件,填报虚假信息、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出,即取消报名、聘用资格。

未尽事宜由漾濞县设置城乡社区服务岗位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城乡社区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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漾濞县设置城乡社区服务岗位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城乡社区服务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

2020年12月31日

原标题:漾濞彝族自治县2020年城乡社区服务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公告20201231

文章来源:http://www.yangbi.gov.cn/xxgkml/c100314/202012/8e7e621cdb3f4c5a82d413bb832e21e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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