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市有关单位:
《深圳市关于提升社会工作服务水平的若干措施》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民政局反映。
市政府办公厅
2020年10月30日
深圳市关于提升社会工作服务水平的若干措施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有关要求,进一步健全党委领导、政社合作、多方支持的社会工作运行机制,提升我市社会工作服务水平,更好发挥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在社会服务、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提出如下措施:
广东深圳市提升社会工作服务水平若干措施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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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社会工作职业定位 | 查看具体内容 |
二、社会工作从业人员动态管理体系 | 查看具体内容 |
三、社会工作服务监管体系 | 查看具体内容 |
四、抓好组织实施 | 查看具体内容 |
五、附则 | 查看具体内容 |
六、附则1 专业岗位配备表 | 查看具体内容 |
七、附则2 薪酬指导价位表 | 查看具体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