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高校毕业生在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工作期间,应该按照合同约定到岗工作,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自觉服从用人单位的领导和管理。年度和期满考核由用人单位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存入个人档案,作为对其奖惩的重要依据。
4.若聘用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①连续旷工15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30天的;②年度考核不合格的;③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④工作中造成重大损失或给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造成重大不良影响,经用人单位审核确认的;⑤符合法律法规所规定的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五、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查结果、考试、资格复审、体检、聘用结果等公告信息通知均在城厢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中国海峡人才网莆田频道()上予以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考生须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如有变更请及时反馈,否则后果自负。
(二)应聘人员应实事求是,确保提供的材料和信息真实可靠,一旦发现伪造、涂改学历学位证书和提供虚假信息等现象,将取消报考者应聘资格。
(三)在本次招聘的资格复审、体检、政审、入职等任意环节出现弃权或不合格现象,则在同一岗位成绩达到合格线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城厢区纪委驻区委办纪检组全程监督,监督电话:。
(五)与本次公开招聘相关问题可拨打咨询电话:,联系人:中国海峡人才市场莆田分部姚女士。
(六)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最终解释权归城厢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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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城厢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2月15日
原标题:2020年城厢区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chengxiang.gov.cn/zwgk/gsgg/202012/t20201216_1552892.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