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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河南新乡市卫滨区招用临时社区工作者22人公告

卫滨区人民政府 2020-12-07

四、公告发布及报名

(一)发布信息

招用临时社区工作者公告信息于2020年12月7日在新乡市卫滨区人民政府网()发布。

(二)组织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20年12月9日(星期三)—10日(星期四),每天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新乡市卫滨区民政局,联系人:张楠,联系电话:。

3、报名办法:报名时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用A4纸复印)、并提交一寸近期免冠同底版彩色照片3张到报名地点现场报名,并提交填写好的《卫滨区招用临时社区工作者报名登记表》(需提前网上下载,A4纸打印)一份。符合优先招用条件的应提供相关佐证材料。此次为现场报名,不接受电话报名。

4、资格审查:本次招用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用的全过程。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名者与拟招用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招用等资格。

5、领取准考证时间:2020年12月15日(星期二)至12月16日(星期三),每天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00,领取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考试形式、时间、地点

1、考试形式:面试;

2、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3、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四)体检与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择优按照招用岗位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招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具体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公示及待遇

考察和体检工作结束后,从面试、考察、体检等均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招用人员名单,通过新乡市卫滨区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7个工作日,监督举报电话:。

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反映但经调查不影响招用的拟招用人员,公示期满后正式上岗,同时开始计算试用期。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间待遇为正式招用工资的80%,正式招用后待遇为新乡市最低工资标准的150%。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招用,由新乡市社区工作者服务中心与其签订劳动合同1年,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招用资格。

(六)纪律监督与解释

公开招用工作严格按照“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的要求组织实施,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招用资格。

五、注意事项

请报考人员及时查看发布的相关信息,并保持通讯畅通,因通讯不畅影响面试、体检的后果自负。

点击下载>>>

卫滨区民政局

2020年12月7日

原标题:新乡市卫滨区关于公开招用临时社区工作者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wbq.gov.cn/sitesources/wbqzf/page_pc/gggs/article88632101bd7f49ec8546bf0f89e550e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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