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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福建漳州龙文区招聘社区工作者、党群工作者113人公告

龙文区人民政府 2020-12-03

(二)确定初步人选

1.从参加2020年度福建省公务员考试且未录用人员中,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低顺序,按计划选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2.若第一轮选聘未招满,则从参加2020年度漳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且未录用人员中,以考试成绩高低顺序,按缺口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如遇成绩相同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在同等条件下依次优先聘用:⑴中共党员;⑵具有龙文区户籍。

(三)体检

1.体检工作由各镇(街道、开发区)负责。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2.体检标准和相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缺席者,取消体检资格,按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四)考核

1.体检合格的考生为考核对象,由各镇(街道、开发区)统一征求派出所、卫健部门意见,并网上查询考核对象个人征信情况。

2.在职报名者应于考核前提交所在单位同意其报名、同意辞职或已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否则取消考核资格。

3.体检或考核不合格所空缺(含取消考核资格)的,按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五)聘用

体检、考核合格人员确定为公示对象,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由各镇(街道、开发区)以劳务派遣方式签订《聘用合同书》。首轮聘用期为三年,社区工作者统筹安排到社区工作;党群工作者统筹安排到村(社区)、镇(街道、开发区)、区党群活动服务中心工作。如受聘的工作者在接到聘用通知15日内未到单位办理手续的,视同自动放弃。所有岗位最低服务年限均为3年。

四、待遇保障

(一)工资待遇。参照龙文区现行社区工作者薪酬标准发放。

(二)发展前景。对于参政议政能力强的,可推荐担任“两代表一委员”;对工作成效显著的,优先推荐通过选举担任村(社区)“两委”成员。

五、考核评价

每年根据工作职责内容,通过个别谈话、实地查看、查阅资料、听取汇报等方式,由镇(街道、开发区)、村(社区)对社区工作者、党群工作者负责的工作情况进行全面考核。考评结果作为续聘解聘、奖励惩戒等重要依据。

本公告由中共漳州市龙文区委组织部、龙文区民政局负责解释。各镇(街道、开发区)具体负责的报名、考试、体检、考核等有关事宜,由各镇(街道、开发区)负责告知报考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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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

中共漳州市龙文区委组织部    

漳 州 市 龙 文 区 民 政 局     

2020年12月3日       

原标题:2020年龙文区招聘社区工作者、党群工作者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lwq.gov.cn/cms/siteresource/article.shtml?id=60512864360570000&siteId=6042526966304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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