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公示
1.确定拟聘用人员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2.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在“湘潭市雨湖区人民政府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八)聘用及待遇
1.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程序确定聘用人选。新聘用人员由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工作领导小组统一调配,与乡镇(街道)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享受社区工作者待遇。《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2.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事项
1.根据疫情防控要求,请报考人员严格履行防疫义务,按照各阶段考务工作通知要求,落实防疫措施,提供相关证明,配合做好防疫检查和处置等相关工作;
2.对本次招聘过程中出现违纪违规行为的,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3.考生准考证是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和考察环节必备证件,请考生妥善保管,切勿遗失;
4.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雨湖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5.咨询及举报电话(工作日上班时间)
(1)政策咨询电话:
雨湖区人社局:
(2)监督举报电话:
雨湖区纪委监委:
考生在2020年12月7日9:00—12月10日17:00登录“湘潭市雨湖区政府官网” (),通过手机微信扫码,进行报名。
报名微信小程序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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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市雨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1月27日
原标题:2020年雨湖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xtyh.gov.cn/2997/2998/3003/content_90107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