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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江西新余市分宜县招考社区专职工作人员34人公告

分宜县人民政府 2020-11-25

八、聘用人员管理与待遇

1、录用分配。被录用人员由所属街道统一分配到社区工作。

2、试用期规定。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后,由所属街道负责进行考核,对考核不称职的下达辞退通知书不予聘用;考核称职的,办理正式聘用手续,纳入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备案管理。

3、招聘人员待遇。招聘人员正式聘用后,享受现有居委会人员同等待遇,办理在社区工作期间的“五险一金。在以后换届选举中,落选人员直接解聘辞退,所有在社区居委会的待遇同时终止。在岗期间办理社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15年的,如继续聘用,续聘期间,按在职人员办法缴费;不再聘用的,用人单位不再为其缴纳社会养老保险及医疗保险,但可自行缴费至满15年后按有关规定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九、其他

1、报考人员必须对本人提供的证件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其资格。后果严重者,追究相关的责任。

2、考生必须保持联系渠道畅通。

3、拟聘人员无正当理由从规定之日起15天以内未将人事档案转入管理单位或到用人单位报到者,作自动放弃处理。

4、本公告在分宜政府网、分宜发布和分宜电视台发布,并在各社区张贴招考公告。同时,将招聘的有关情况在分宜政府网()公布。

5、咨询电话:(县民政局);(县人社局)。

6、监察电话:(县纪委监委)。

7、本公告由分宜县公开招考城市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分宜县社区工作人员招考报名表

分宜县公开招考城市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20年11月25日

原标题:分宜县2020年公开招考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fenyi.gov.cn/4456957/2465344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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