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公示
对经过考试、考察、体检合格后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同心县党政信息网、同心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节假日除外),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实名举报有效,对反映的问题经查实影响聘用的,取消招聘资格。
(七)聘用
1、经公示无异议,由县社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拟聘用人员意见,提请领导小组审定后下发试用通知,拟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1个月)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的,由众馨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与其签订聘用合同,予以正式聘用并派遣至豫海镇从事社区工作。被聘用人员的劳动合同期限为1年。合同期内,被聘用人员如有违反合同约定、违规违纪、不履行工作职责或其他不适应工作的情形,按照有关规定由用人单位退回县众馨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合同期满视工作需要和考核结果决定是否续签。
2、被聘用人员报酬参照自治区政府确定的报酬构成及标准和县委办《关于建立“五联五化”机制加强新时代城市基层党建工作的实施方案》(同党办发〔2018〕123号)的通知精神,社区工作者月平均工作报酬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2倍(2018年同心县最低工资标准为1480元,含五险一金。每人每年增加30元工龄工资)。
被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通知3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相关要求
(一)招聘条件、方式、时间等若有变动和调整,以同心县党政信息网和同心县人民政府网发布的补充公告为准。
(二)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及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次招聘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未尽事宜由同心县2020年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领导小
组研究决定。
附表: 1、同心县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2、同心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报名表
同心县2020年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
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20年11月13日
原标题:同心县2020年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tongxin.gov.cn/xwzx/gsgg/202011/t20201113_233741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