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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福建漳州南靖县选聘党群工作者补充8人公告

漳州市南靖县人民政府 2020-11-05

(四)征求相关部门意见

1.由县委组织部统一征求纪委、公安等相关部门意见。

2.在职应聘者应于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前提交所在单位同意其报名、同意辞职或已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否则取消报名资格。

3.体检或征求相关部门意见不合格所空缺的,按笔试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五)公示

对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不合格人员不予聘用。

(六)选岗与聘用

应聘者根据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岗。如遇分数相同者,进行抽签选岗,并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书》。

四、待遇保障

党群工作者基本报酬(含“五险”个人缴交部分)一年5万元,“五险”、绩效、平安奖、文明奖等福利待遇由用人单位按照有关文件规定落实。

五、具体工作职责

1.协助做好基层党组织建设、发展党员、党员教育管理等党务工作;

2.协助做好区域内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工作;

3.协助指导区域内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团组织工作;

4.完成交办的其它基层党建和服务群众工作任务。

六、其他事项

1.应聘者应如实填写应聘信息和提交相关材料。选聘单位对应聘人员资格审核贯穿选聘全过程,一经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或提供虚假信息的,直接取消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关系。

2.因政策变动,选聘方可依法解除聘用关系,应聘者应无条件接受。

3.本公告仅适用于本次公开选聘,未尽事宜由南靖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4.选聘公告同时发布在南靖县人民政府网站()、南靖之窗微信公众号。

点击下载>>>

中共南靖县委组织部

2020年11月4日

原标题:2020年南靖县选聘党群工作者补充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fjnj.gov.cn/cms/html/njxrmzf/2020-11-04/84216718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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