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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湖南邵阳洞口县考核招聘乡镇(街道)事业编制人员3人公告

洞口党建网 2020-10-20

根据《中共湖南省委关于全面加强基层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 中共湖南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南省财政厅印发<关于加强基层事业单位人事人才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精神,按照《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邵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中共邵阳市委组织部 中共邵阳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面向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考核招聘乡镇(街道)事业编制人员的通知》要求,经研究,洞口县决定面向全县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考核招聘3名乡镇(街道)事业编制人员。整个招聘工作按照制定方案、发布公告、推荐报名、资格审查、面试、实绩考核、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查询相关招聘信息请登陆洞口县党建网()、洞口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桔城红星微信公众号。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下辖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编制性质为全额拨款事业编制。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见附件1。

三、面向范围

全县范围内连续任满3个任期、表现优秀的现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纳入全省脱贫攻坚干部考察调研“四个一批”名单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

四、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和德才兼备的原则。

五、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符合《邵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第十四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2.具有高中或中专(含技工学校)及以上学历。

3.连续任满3个任期、表现优秀的现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须为197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纳入全省脱贫攻坚干部考察调研“四个一批”名单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男性须为196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女性须为197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二)不能报考人员

1.《邵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第十五条规定的不得报名的情形: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2.近三年年度述职评议考核结果中有被确定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任村、居委会主任的,年度考核结果按照乡镇对村、社区年度绩效考核结果计算,下同);

3.近三年有被评为不合格党员的;

4.存在截留惠民政策资金、侵占集体财产、拖欠村(社区)集体租金、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组织、煽动或参与非法上访的;

5.组织或参与非法宗教活动,搞封建迷信,组织或参与聚众赌博和地下六合彩,涉黑涉恶,涉枪涉爆,涉黄涉毒,有利用宗族、宗派势力干扰村(社区)正常工作行为的;

6.非法串联拉票、贿选或操纵、破坏选举的;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近5年(2015年10月1日-2020年10月1日),在三大攻坚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抢险救灾工作中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及以上处分的(含已过影响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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