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大纲

导航

位置:首页>考试动态 > 公告|大纲 >

2020广东珠海市香洲区招聘社会工作者44人公告

珠海香洲政府 2020-10-14

3.面试

面试侧重考察应聘者履行招聘职位职责应具备的素质与能力。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面试结束后,面试合格的人员依照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所在职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遇最后一名入围人员总成绩同分且超出招聘人数时,同分人员按面试成绩的高低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若面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考官评分高低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相关事项,于面试结束后2日内在香洲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 ()“通知公告”栏公布,不再电话通知,请考生自行关注查询。

(三)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所产生的空缺可在考试总成绩合格者中按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四)考察

对应聘者进行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考察,以及对应聘者报考资格进行复核。体检合格人员须提供真实、有效的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证明和无犯罪记录证明材料。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员;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所产生的空缺可在考试总成绩合格者中按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在香洲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 ()“通知公告”栏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未收到情况反映,或收到情况但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聘用人员;影响聘用的,取消应聘资格,所产生的空缺可在考试总成绩合格者中按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三、聘用

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首次聘期5年(含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间,用人单位对应聘者进行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考核,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四、疫情防控要求

根据我省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请广大应聘者自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立即申领“粤康码”,每日如实进行健康申报(在“粤省事”小程序中“粤康码”板块进行个人自查健康申报),加强防疫知识学习,自觉做好自身健康管理和自我健康观察,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

应聘者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持“健康码”并经体温检测正常、核实近期行程后参加现场确认、笔试、面试等招聘环节,但不能因口罩佩戴影响身份核验;国内高、中风险地区、考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或自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未每天进行健康申报的应聘者需提供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应聘。

本次招聘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因疫情影响导致本次招聘工作时间调整的,区公开招聘社会工作者工作领导小组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做出合理安排,并及时在香洲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 ()“通知公告”栏或相关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

五、其他

(一)咨询电话:(香洲区人力资源开发管理服务中心);监督电话:(香洲区委组织部)。

(二)对应聘者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的全过程。发现有不符合职位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已签订劳动合同的予以解除。

(三)违反招聘工作纪律的人员,由区纪检监察机关处理。

(四)招聘公告未尽事宜,由区公开招聘社会工作者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解决。

点击下载>>>

香洲区公开招聘社会工作者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10月14日

原标题:珠海市香洲区2020年度公开招聘社会工作者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zhxz.gov.cn/xxgk/tzgg/content/post_2651728.html

关注微信

微信搜索sqgzzks或扫描左侧二维码

招考公告、报名辅助工具、备考资料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