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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广西南宁兴宁区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者招聘1人公告

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政府 2020-07-21

五、岗位职责

(一)开展社区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权益保护、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等工作;

(二)负责了解社区青少年动态,帮助社区青少年解决实际问题和实现自我发展;

(三)根据社区实际,围绕青少年的社区教育、劳动就业、生活娱乐、社会交往、社会参与等方面组织开展工作;

(四)为特定的工作对象提供有针对性的辅导、帮助;

(五)研究青少年群体的特点和状况,提出工作对策和建议,为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推动青少年工作提供参考;

(六)协助兴宁区团委开展共青团的其他工作。

六、报名办法

(一)实行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0年7月17日——7月26日

报名方法:请符合条件的报名者于7月26日前自行下载附件《共青团南宁市兴宁区委员会招聘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者报名登记表》并填写信息后(另附一份个人电子简历),发送至共青团兴宁区委邮箱:。

(二)报名咨询电话

兴宁区团委办公室:。

(三)兴宁区团委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后,将通知通过审查的报名者参与面试考核。

(四)报考者填写的报名信息资料必须真实可靠,如个人填报信息失真,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七、聘用

通过笔试、面试的应聘者到指定医院体检合格后,方可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确定聘用后,工资为:2800元/月(含五险一金个人负担部分),并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具体按照《兴宁区机关事业单位利用财政资金聘用外聘人员薪酬待遇实施方案》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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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南宁市兴宁区委员会

2020年7月16日

原标题:兴宁区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者招聘启事

文章来源:http://www.nnxn.gov.cn/rmtt/tuanquwei1/tzgg_27876/t441033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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