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现场资格复审
进入现场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须携带打印的《鄞州区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党务工作者报名表》(登陆考试报名系统后,打印信息预览页面)、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学历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符合附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还须携带社会工作职业资格证书,疫情防控期间所获表彰证明,退役士兵退役证、转业士官及军官转业证,现役军人配偶结婚证、军官证或士官证,居住证明,镇(街道)出具的区外现职社区工作证明等有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专设党务工作者岗位还须携带所在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身份证明,30-35周岁年龄段的报考人员另须所在单位出具的党务工作经历或担任中层及以上管理职务证明(均标明起止时间)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本人未按规定要求参加现场资格复审,视作放弃面试资格;现场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面试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次递补。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地点详见宁波人才网公告。
(六)面试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50%。合格分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者淘汰。面试对象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者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标数1:1.2(不足1.2倍的按实际人数)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遇总成绩相同,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所有面试合格人员纳入鄞州区2020年专职社区工作者、党务工作者人才后备库。
(七)体检
体检参照招考公务员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淘汰。体检费用由个人自理。体检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如体检对象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从报考同职位的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次递补。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八)考察
考察对象按招聘职位指标数在体检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1:1确定。由镇(街道)组织专人对考察对象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工作作风、工作能力、工作实绩和廉洁自律等方面的考察。自愿放弃考察者或考察不合格者淘汰的,从报考同职位的体检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顺次递补。
(九)公示、聘用
考察合格者,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
公示期满后无异议或异议理由不成立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办理手续的视作自动放弃。试用期为一个月,由各镇(街道)负责考核,经考核认定合格的正式聘用;经考核不合格或弄虚作假、不服从组织分配者,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的管理和工资待遇按市、区有关规定执行。聘用人员不足时,六个月内可根据缺额情况在鄞州区2020年专职社区工作者、党务工作者人才后备库中从高分到低分顺次补录;补录人员的体检、考察由镇(街道)自行组织,报区城乡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有关招聘信息可登陆宁波人才网()和鄞州区民政局网站()查询,网络报名事宜咨询电话:,报考咨询电话:。
附件1:
附件2:
宁波市鄞州区城乡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6月27日
原标题:2020年鄞州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党务工作者简章
文章来源:https://www.nbrc.com.cn/news/careerdetail.html?typeflag=institution&newsid=1047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