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我区社区工作服务质量和水平,优化社区工作人员结构,拟面向新城区范围内招聘合同制社区工作人员,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及德才兼备的原则进行。
二、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合同制社区工作人员44人。
三、报考条件
(一)报考者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户籍,户籍迁入时间截止到2020年6月1日;
5.具有国民教育系列本科及以上学历,烈士和援鄂医务人员的直系亲属、退役军人放宽为具有国民教育系列专科及以上学历;
6.年龄要求22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8年12月30日之前,1989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2020年应届毕业生学历取得时间截止到2020年12月31日前。在规定时间内未取得相应学历者,取消录用资格,并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