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考核合格者,由依安镇统一组织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按面谈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
面谈、面试、考核、体检合格后,拟聘用人员在依安县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六)聘用及待遇
聘用后,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内不合格的,直接辞退。试用合格后,签定一年劳动合同,合同期满后,考核合格可以续签合同;考核不合格不再续签聘用合同。
聘用后,享受社区工作者现行工资待遇,月工资额为3,175.98元,含五险1228.13元(单位承担913.19元,个人承担314.94元),实领工资1947.85元。
(七)岗位选择
42名被录用人员,按总分由高到低顺序选择社区工作者岗位。
四、考试纪律
报考人员必须遵守招考的有关要求,对在报名、面谈、面试、考核、体检过程中被认定违纪违规的,由招聘领导小组对其进行处理。
本公告由县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县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领导小组研究后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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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安县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领导小组
2020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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