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视为不合格:
1.有重大政治问题的;
2.有犯罪前科和严重违法违纪表现的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受审查调查尚无定论的;
3.在报考资格、条件、经历等方面有弄虚作假的;
4.有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不得选聘为社区专职工作者的其他情形。
考察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公示
经笔试、微机操作、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街道所在地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五、聘用及待遇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任的,确定为聘任人员,由街道统一安排工作岗位;对有严重问题并经查实的,取消其聘任资格;对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任,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任。
确定聘任的社区专职工作者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街道考核合格的,签订聘用合同,聘任合同实行一年一签,试用期间及聘任后工资待遇按织金县社区干部报酬待遇执行。
六、纪律要求
选聘工作接受纪检监督和社会监督,全体报考人员和工作人员必须自觉遵守有关纪律规定,确保选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如出现违纪违规行为,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绮陌街道纪工委监督电话:、。
附件:1.
2.
2020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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