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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北京海淀区紫竹院街道招考社区工作者公告什么时候发布?

中公社区工作者考试网 2020-04-02

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3、资格复审与面试

笔试合格的考生到海淀区紫竹院街道办事处(万寿寺广源闸5号)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具体时间见笔试成绩通知。逾期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当天,笔试合格考生需持下列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1)网上下载并填报完成的《紫竹院街道2019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考社区工作者面试报名表》(格式详见附件);

(2)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

(4)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考生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即:学信网)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6)长期居住在本街道辖区内的考生还需提供居住地所在社区居委会出具的居住证明;

(7)一张一寸近期蓝底免冠照片;

(8)具有社会工作师、助理社会工作师、政工师、助理政工师资格的,需提供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9)中共党员需要提供《党员身份证明信》;

(10)40周岁以上的考生需提供社保所出具的《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

通过资格复审的笔试合格考生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并按照通知书的要求在指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逾期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4、政审及体检

紫竹院街道统一组织政审、体检工作。政审内容主要包括拟录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实绩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标准执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因体检、政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空缺的,按照综合成绩排序进行补录。

5、录用及公示

政审、体检工作结束后,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公招网网站()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紫竹院街道安排进入社区相应工作岗位进行为期3个月的试用。试用期间,按照市、区关于社区工作者待遇的有关政策规定发放生活补贴。试用合格者,办理相关录用手续,纳入社区工作者范畴管理。试用期不合格或未当选的,不予录用。

五、任职和待遇

公开招考的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和社区党务专职工作者的工资待遇,按照《海淀区关于进一步落实社区工作者待遇有关事项的通知》(海社办发〔2016〕2号)、《海淀区关于进一步规范社区工作者工资待遇的实施细则(2018年修定)》的通知(海社委发〔2018〕5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如遇市、区政策调整,按照调整后有关规定执行。

六、需说明事项

1、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始终,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违反招聘规定,出现提供信息、证件造假或作弊等情况,一经查实将取消录用或解除聘用合同。

2、从报名到招聘工作结束,考生应保证所留联系电话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考生本人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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