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科目:《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2、考试内容:《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包括常识判断、言语理解与表达、判断推理、数量关系和资料分析,全部为客观性试题;
3、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4、成绩公布:报考者可在笔试结束三天后在仓山区政府网或仓山区盖山镇政府公告栏上查阅成绩。
(二)面试
1、按招考人数3倍,以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序确定面试人选。如人数未达到比例要求,经研究可适当降低比例标准。
2、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
五、体检和考察
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选。进入体检、考察的人员因体检、考察缺席或不合格而造成招考职位空缺的,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递补人选。考察要求符合纪委、计生、综治和公安等部门审查条件。
六、聘用
(一)拟聘及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录用人员,并对拟录用的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二)聘用和解聘
聘用人员与仓山区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合同每期二年。受聘人员在合同期内有重大违法违纪问题,或者出现其他不能适应岗位需要的情况,可以按相关规定予以解聘。
(三)福利待遇
工资总额为3828元/月(工作每满5年工龄工资增加200元/月,最高工龄工资为1000元/月),按规定缴交五险一金,食宿自理。
七、其他
本公告由仓山区盖山镇组织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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