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用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有关程序免职。
1.6个月适岗锻炼考核不称职的;
2.进入工作角色慢,工作打不开局面的;
3.因工作失误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
4.受到党内严重警告以上或政务处分的;
5.年度考核不称职或连续两年考核为基本称职的;
6.发生违纪违法行为追究其相关责任的;
7.其他不适宜胜任工作要求的。
四、任期及任职补贴
(一)任期及考核
1.新选拔村党组织书记的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后,由利通区委组织部会同乡镇党委进行考核,考核分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考核为称职以上等次的,由所属乡镇党委提名为村党组织换届选举候选人进行选举。
2.经选举当选为村党组织书记后,由利通区委组织部继续与其签订续聘合同,并纳入区级备案管理。当选后的任期为5年,每年由所在乡镇党委会同利通区委组织部进行考核。对考核优秀的进行表彰奖励;对考核基本称职或不称职的,由乡镇党委免去其村党组织书记职务,利通区委组织部与其解除聘用合同。
3.对工作实绩突出、表现特别优秀的,按照相关文件精神推荐考录乡镇公务员,拓宽村党组织书记发展空间。
(二)任职补贴
公开选任的村党组织书记报酬待遇参照乡镇新录用公务员月度实发工资标准执行。鼓励以灵活就业人员方式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利通区财政按照最低缴纳标准的62%给予补贴,剩余部分个人承担。同时,享受意外伤害保险、通讯补贴、体检、住房公积金、村集体经济发展奖励等利通区现职村党组织书记已享受的政策待遇。
五、其他注意事项
1.选任期间报名者应保持通讯畅通,以便电话联系。对未进入下一环节的考生不再进行通知;
2.报名表要如实详尽填写,注明考录岗位和是否服从调剂;
3.报名者的年龄、工作年限等均计算至报名起始日内;
4.报名者需对应聘资料和个人情况的真实性负责,填报不实、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考录资格;已录用的,取消录用资格;
5.报名者个人信息仅用于本次考录,我们承诺对报名者的个人信息、材料等信息予以保密;
6.选任期间的相关信息会在(相关网站)上发布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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