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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北京延庆区委社会工作委员会区民政局招聘社区工作者76人公告

延庆区人民政府 2020-01-08

(三)成绩发布

笔试及综合成绩在相应考试结束后,均将通过北京延庆政府门户网站(网址)进行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网上公示信息,不再电话通知。

五、体检及政审

拟录用人员按照区委社会工委区民政局的统一要求进行体检、政审,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体检结果应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的合格条件。体检或政审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因资格审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等原因,产生的空缺名额将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补录。

六、聘用、解聘及薪资待遇

所有被录用人员需严格服从岗位分配,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一)薪资待遇、用工形式

社区工作者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延庆区社区工作者工资待遇的实施办法》(延社委文〔2018〕34 号)执行工资待遇标准(含五险一金),与各街道、乡镇签订服务协议并统一管理,依据分配的工作岗位到街道、乡镇社区开展工作。

(二)解除聘用

被聘用的社区工作者出现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或不能胜任此项工作情形之一的,依法依规解除服务协议。

七、注意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考生报考时提供虚假材料的,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在笔试、面试、体检中作弊的,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

(二)现场报名及审核,需由本人自行办理,不得他人代办,上交所有材料不予退还;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举办考前辅导;

(四)考生应及时上网查阅成绩及通知,因考生本人原因未能参加招聘下一步工作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五)考生应保证预留通讯工具畅通有效,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的,由本人负责。

(咨询电话:)

附件:延庆区2020年招聘社区工作者报名表

(此公告有效期自2020年1月8日—2020年1月17日)

中共北京市延庆区委社会工作委员会北京市延庆区民政局

2020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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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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