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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广东汕头市潮阳区司法局选聘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41人公告

汕头市人民政府 2019-11-21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选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人员;

2、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4、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5、有较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6、其他不予聘用情况。

四、福利待遇及管理

(一)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的选聘属政府购买服务,人员由区司法局管理。

(二)聘用期间每人每年工资5万元,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和医疗保险,并缴纳专业社工机构服务费用(含税)、意外险,所需费用由汕头市创越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在其个人工资中代扣代缴。

五、选聘程序

(一)报考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9年11月 21日至11月24日。

2.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材料:应聘人员登录汕头市创越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网站()下载报名表。按要求填写报名表并发送至邮箱:。报名表附上近期2寸免冠正面照(电子相片),邮件名称使用本人真实姓名。

(2)汕头市创越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将在报名时间截止前以邮件或短信、电话方式通知本人。

(3)应聘人员应对提交内容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3.准考证领取方式

资格初审合格者将由汕头市创越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以邮件方式发放电子版准考证,由报考人员自行打印(请用A4纸黑白打印)。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成绩总分为100分,按笔试占60%,面试占40%的比例合成,报考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参加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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