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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江西九江市瑞昌市湓城街道社区人员招聘4人公告

瑞昌市人民政府 2019-11-08

(二)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并实行百分制。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面试人数与计划数2:1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对象(笔试末位成绩并列的考生,一并列入面试)。面试实施前,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确定不参加面试的,将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具体入围人员、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考试总成绩相同面试成绩高者入围),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在中国瑞昌网上公示3个工作日。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相关政策规定执行。体检采取全封闭的方式进行,对体检有异议的,一周内可提出复检一次。

(二)考察

考察由瑞昌市湓城街道社区工作者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并参照相关规定执行。体检、考察有放弃或不合格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

考试、体检、考察工作结束后,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中国瑞昌网上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异议的,由湓城街道按规定程序办理有关手续。

八、聘用及待遇

聘用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3个月,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街道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薪资待遇:享受社区“两委”在编干部同等待遇。

九、其他事项

本方案具体事宜由湓城街道负责解释,整个招聘工作在湓城街道纪检监察工委的监督下进行。

监督、咨询电话

湓城街道纪检监察工委:(张先生)

湓城街道:(曹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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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昌市湓城街道社区工作者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11月5日

原标题:瑞昌市湓城街道社区工作人员招聘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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