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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广东广州海珠区官洲街招聘纪检监察专职人员2人公告

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 2019-11-07

(二)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及面试。

1.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满分100分,时间为60分钟。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参加笔试。

(2)笔试结束后,依笔试成绩高低,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如报考人数未达到上述比例的,按实际报考人数直接进行面试;如报考人数未达到岗位招聘人数的,本次招聘将相应减少岗位招聘人数)

2.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满分100分,面试合格分数为60分。

3.考试综合成绩

考试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4:6的比例计算,按考试综合成绩高低依次确定体检人选,综合分数低于60分者自动丧失体检资格。

(三)体检

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和考试综合成绩高低顺序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参加体检人员须到指定区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考生,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按考试综合成绩高低顺序依次替补人选。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自理。

(四)考察

体检结果公布后,由招聘单位对报考本单位的人选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现实表现等。考察对象有违法违纪劣迹或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经查证后取消聘用资格,按考试综合成绩高低依次递补人选,经体检合格后,完成考察程序。

三、办理聘用手续及待遇

经体检、考察合格,予以录取,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纪检监察专职人员的薪酬待遇按区有关文件执行。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享受相应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官洲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咨询电话:。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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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官洲街道办事处

2019年11月1日

原标题:2019年官洲街公开招聘纪检监察专职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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