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排名,按岗位拟招聘名额的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末位成绩并列者一并进入面试。如果招聘计划与报考人数比例达不到1:2,全部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法进行,面试成绩占招聘总成绩的50%,面试满分100分,面试的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工作适应综合能力、应变与自我控制能力、语言表达与仪表举止等。
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到阳原县诚信源泰人力资源公司(市场监管局南200米西宁路东侧)领取《面试准考证》。
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五)总成绩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的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总成绩汇总后,根据招聘名额,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时,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成绩相同时,学历高者优先,学历相同时,有工作经验者优先。
(六)体检
由第三方统一组织体检,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本人自理。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七)政审
应届毕业生主要考察应聘者在校期间学习情况、平时思想政治表现等,原则上以学校毕业鉴定材料等证明材料为准。已就业的毕业生,可由单位出具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材料。未就业的往届考生由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社区、村委会出具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材料。对证明材料有疑义的,通过电话回访、函件征询或派人到应聘者所在毕业学校、派出所、社区、村委会进行实地调查。并对应聘者提供的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材料进行复审和审核。政审不合格者取消应聘资格。
(八)公示
体检和政审结果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阳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 )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九)选岗及培训
对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选择工作岗位,其中:中文类专业总成绩前3名和财会类总成绩前2名的应聘者可优先选择民政局的工作岗位(若有自动放弃的,可在同类专业人员中依次递补)。选岗结束后,对应聘人员进行岗前培训。
(十)聘用
应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和聘用制,试用期为3个月(合并计算在聘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我公司签订聘用合同书,派遣至阳原县民政局及各乡镇工作;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本次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为二年。
六、工资待遇及要求
(一)工资待遇
1、签订聘用合同后,基本工资待遇执行阳原县最低工资标准(含社会保险个人缴纳部分),绩效工资根据考核情况分三档,平均1000元/月,由我公司发放。
2、我公司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应聘人员依法统一缴纳社会保险 (企业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