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获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考生在总成绩中附加1分。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附加分合成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附加分,若总成绩相等,退伍军人优先,其他同等条件下以面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前;若面试成绩也相等,则另外组织面试。
(四)体检、考察
根据考试人员的总成绩,从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相关标准执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资格;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如有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将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考察由招聘街道负责实施,考察结果报市民政局。
(五)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拟聘用对象,并在嵊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招聘街道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对象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
四、其他规定
1.现役军人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2.报考学历应是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
3.报考人员提交的所有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4.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35号)执行。
5.政策咨询电话:
附件下载>>>
1.
2.
嵊州市民政局
2019年10月23日
文章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