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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山东泰安宁阳县总工会招聘工会社会化工作者公告(10人)

宁阳县人民政府 2019-10-21

八、考察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因放弃体检、考察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定向岗位面试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由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

九、公示及聘用

对考试、体检和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泰安扬帆公司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泰安扬帆职业介绍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十、待遇

采取劳务派遣制,泰安扬帆职业介绍有限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为期两年的劳动合同(其中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工资为1600元),聘用人员工资不低于工作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的150%(包含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个人应承担费用),由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组成,建立工资正常增长机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聘用人员办理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聘用人员由县总工会根据工作需要,选派到乡镇(街道)、开发区协助开展工会工作,聘用人员应服从县总工会对工作岗位、工作内容的调剂和安排。如遇政策性清退,则按照上级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宁阳县总工会社会化工作者管理的相关规定执行。

本公告由泰安扬帆职业介绍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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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附件1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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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扬帆职业介绍有限公司

2019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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