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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江苏扬州高邮城南经济新区招聘村级人员40人公告

高邮市人民政府 2019-10-12

7、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高邮城南经济新区网站和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

8、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获准被聘用的人员如与有关单位签有劳动合同(聘用协议)或存有其他人事劳动关系,在正式聘用前,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处理。公示有异议的,由高邮城南经济新区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聘用。聘用核准后放弃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四、聘用后管理及待遇

录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工资按2000元执行。试用期满后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集中办理聘用手续,交纳相关保险和公积金。聘用人员原则上安排到户籍所在村工作,由村进行管理,参照各村人员工资进行发放。合同期满考核称职可续聘,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辞退。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高邮城南经济新区纪工委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

本简章由高邮城南经济新区组织人事科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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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9年高邮城南经济新区招聘村级工作人员报名表

2、高邮城南经济新区村级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

中共高邮城南经济新区工作委员会

2019年10月8日

原标题:2019年高邮城南经济新区公开招聘村级工作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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