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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广东广州市天河区新塘街第十二次招聘合同制人员1人公告

天河区人民政府 2019-10-11

为进一步加强街道管理、服务工作,根据市、区有关政策,结合我街实际,本着公平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合同制工作人员。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职数

岗位一:党政办工作人员1名。

二、在此次招聘期间,根据街道实际工作需要适时调整增加招聘岗位及人数,具体岗位将根据应聘人员实际情况,在以上岗位中,统筹调配使用。

三、招聘人员的基本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规章;

2、具有良好的品德和职业道德,愿意履行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聘用岗位职责与义务,遵守省、市、区、街聘用人员管理规定及部门、科室规章制度或工作规定;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含)以上学历;

4、有一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5、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和表达分析能力;

6、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男女不限,年龄在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19年10月15日;

7、以上要求同等条件下,择优录取。

8、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者。

四、用工性质及福利待遇

1、用工性质为合同制聘用人员。

2、试用期间工资按核定工资待遇的80%执行。按规定购买养老、工伤、医疗、生育、失业保险以及住房公积金和享受国家规定的休假待遇。

3、试用期过后工资待遇参照穗天人社〔2016〕221号和按照街道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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