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人员聘用
1、被聘用人员与长春市双阳区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务派遣专用合同并派遣至长春市双阳区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窗口工作,合同期为三年。
2、被聘用人员在聘用期内,第一年合同约定工资为每月2400元,从第二年开始,每年按吉林省统计局公布的上年度双阳区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增长比例增加工资,工资最高不超过同期双阳区事业单位同职位、同级别人员工资。
3、被聘用人员享受“五险一金”待遇。
4、被聘用人员上岗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经用工单位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信息发布及咨询
本次招聘相关信息通过长春市双阳区人民政府网站、双阳区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一楼就业服务大厅和公众号“双阳就业”进行发布。
长春市双阳区自然资源局咨询电话。
长春市双阳区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咨询电话。
咨询时间:8:30-11:00;13:30-16:30(工作日)
长春市双阳区 长春市双阳区人力
自然资源局 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2019年9月26日
原标题:长春市双阳区自然资源局公开招聘不动产登记中心窗口工作人员公告
原文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