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到低分排序按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应聘人员数之比 1:1 的比例对应聘人员进行体检。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体检由高新区人社局(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负责组织,费用自理。体检在市卫计委所属的有资质的医院进行。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者考生自愿放弃情形的,依据报考岗位考试总成绩在合格分数线内从到低分进行递补。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
(二)拟聘用人员的确定及公示
区人社局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高新区政府网站( )求职招聘"栏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间被发现并查证核实确有违反考试考核纪律的取消聘用资格,因取消聘用资格或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出现空缺岗位,依据此次考试总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从到低分进行递补。
(三)办理聘用及相关手续
公示无异议的,上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聘用文件,由社区所在镇、街道办事处与之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三个月。聘用人员三年之内不得调整到其他社区。
(四)人员递补
截止 2019 年 12 月 31 日前,因辞职等原因出现空缺岗位,按照本次考试各社区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并对递补人员进行体检、公示、办理聘用手续。2019年 12 月 31 日后出现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五)工资待遇
社区公共服务人员享受市政府确定的有关工资待遇,社会保险按国家规定缴纳。
监督电话:
附:
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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