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笔试
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城市社区工作、社会工作、社区服务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笔试。
笔试时间:2019年9月22日上午 9:00—11:30
(二)面试
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从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面试人选未在规定时间内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评报考人员从事专业工作所必需的基本素质和职业能力,百分制计分。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面试形不成竞争的职位,拟确定为考察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本次招聘进入考察范围人员面试最低成绩。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费按规定收取。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的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五、考察和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并按招聘计划等额进行考察、体检。
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到低分确定。